161号人大代表建议办理: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建议

    发布时间:2023-08-09 15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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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建议名称

    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建议

    代表姓名

    李健

    联系方式

    **

    交办时间

    2023.8.4

    与代表沟通情况

    沟通1

    代表满

    意度

    满意

    办复时间

    2023.8.9

    见、

    1.加强监测预警。随时关注天气变化,特别是雷暴大风、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,通过短信、预警广播、微信平台等方式将实时发送预警信息,统筹滁河上下游、左右岸防汛工作,及时发布水文预警,及时调度水利工程,确保安全度汛。2.防范重点区域。对马厂和石沛两镇3处地质灾害点、内河堤防、小型水库等重点区域和城市低洼地带、在建工地、旅游景区等重点领域加强巡查值守、消除安全隐患,确保强降雨发生时,提前预警、迅速转移、及时处置。3.做好应急值守。对全县防汛队伍和抢险物资、机械、车辆等应急力量进行再落实,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置。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、带班制度,做好信息汇总、上报,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。

    入汛以来,我县共发生3次强降雨(617-19日、72-3日、719-20日),县防指办按照上级防指和省市领导批示要求,提前防范,积极应对。

    一是提前预警,做好防范。县防指办根据气象部门预报,下发了预警通知,要求各镇、防指成员单位立即部署,做好防范。二是加强监测,及时预警。县防办与县气象、县自然资源、住建等部门密切联系,随时关注天气变化,特别是雷雨大风、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的短临预报。县气象局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短信、微信平台等方式,连续发布暴雨橙色、红色,雷电黄色以及地质灾害黄色等预警信息,提醒各镇、防指有关单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。三是重点防范,有效应对。重点关注山丘区小水库、马厂和石沛两镇3处地质灾害点、城市低洼区域等部门。县防办通知水库防汛责任人开展排查,在做好保蓄水的同时,严格执行汛限水位,严禁超蓄;自规部门通知地质灾害网格监测员驻守一线,在强降雨发生时,驻点监测,提前预警,迅速转移,确保人员安全;襄河镇和住建部门,关注城市低洼区域,随时做好下水管网疏通,对积水地段,安排人员把守,做好警示。四是保持信息畅通。落实24小时值班、带班制度,确保信息上传下达;及时做好灾害损失收集、汇总、上报工作。

    由于前期我县底水不足,三次强降雨给我县带来丰富的水源,未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。

    备注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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